证券之星消息,10月23日高华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维平、财务总监李来凭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5月15日,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9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便于次日进行了划转。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才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前述事项,且披露的违规原因与事实不一致。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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