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22日*ST金时公开信息显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7月1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显示,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湘0481刑初409号)判决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犯单位行贿罪。上述事项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十九条规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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