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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股市必读:易德龙(60338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8.78万元,占总成交额8.8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09-23 04: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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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20日收盘,易德龙(603380)报收于20.54元,上涨1.08%,换手率0.85%,成交量1.37万手,成交额2824.1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248.78万元,占总成交额8.81%
  • 公司公告汇总: 审议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将于10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交易信息汇总

易德龙2024-09-2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48.78万元,占总成交额8.81%;游资资金净流入275.26万元,占总成交额9.75%;散户资金净流出524.04万元,占总成交额18.56%。

公司公告汇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制定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持有人条件,有助于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因林其旭先生、顾苏晓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回避表决,监事会决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8日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8日9:15-15:00 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 登记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12:00;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宋进 电话:0512-65461690 传真:0512-65469386 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会议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表决,与会职工代表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该计划还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易德龙 证券代码:60338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1、本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 2、本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3、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持股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 4、本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 10.31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 228.01万股,约占本持股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44.12万股的1.42%。 6、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7、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8、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9、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本持股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受让价格为10.31元/股,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其他合法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228.01万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致: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德龙”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事宜出具《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6/10/11/16/17层 邮编:200120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电话/Tel: 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86 21 6061 3555 www.zhonglun.com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9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17年 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易德龙”,股票代码“603380”。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查阅公司的相关公告,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内部审议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操纵证券市场或者进行证券欺诈的情形。前述情况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记载及公司的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前述情况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记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前述情况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六)款第 1项的规定。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记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经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约定:(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2)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及考核设置;(4)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5)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包括员工发生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情况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及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6)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7)其他重要事项。前述情况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九)款的规定。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其中董事钱新栋为关联董事,故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已聘请本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第三条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第(十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召开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本法律意见书。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后,公司按照《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公告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其他合法方式,总额不超过2350.7831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股票,受让价格为10.31元/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计划参加对象不超过400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对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处理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的舆情,特制订本制度。舆情包括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事件信息。公司舆情管理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避免和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舆情工作,成立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决策部署、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信息等工作。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部负责,密切监控舆情动态,收集、分析、核实信息,跟踪股票交易价格变动,研判风险,上报舆情工作组及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配合信息采集,及时通报舆情情况,报告信息需及时、客观、真实。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舆情信息报告流程要求知悉信息后立即报告证券部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并采取措施,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舆情处理措施包括自查、沟通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发布澄清公告、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加强危机善后管理。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泄露,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擅自披露信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股票价格波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执行,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后者执行。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持股计划实施。持股计划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及风险自担。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不超过400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其他合法方式,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50.7831万元。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规模不超过228.01万股。购买股票价格为10.31元/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至2026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为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终止后,管理委员会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5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 2,280,100股回购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 2021年 6月25日-2022年 6月 24日),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2022年 2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3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元/股。2022年 6月 24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28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回购最高价格 39.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4.41元/股,回购均价 31.7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72,381,602.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为实施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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