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1日逸豪新材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冷大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自2018年12月5日至今担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的独立董事。你的亲属冷金峰于2024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逸豪新材股票12,200股,买入金额269,041.26元,7月11日卖出逸豪新材股票12,200股,卖出金额272,975.38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相关收益已上缴逸豪新材。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逸豪新材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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