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10日和科达公开信息显示,赵丰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12月28日,北京证监局对你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你作为*ST和科的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将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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