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4日拓日新能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五奎、总经理杨国强、财务总监余永米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310.91万元,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75.99%。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未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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