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5日拓日新能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五奎、总经理杨国强、财务总监余永米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10.91万元,同比下降75.99%。经查,你公司部分研发支出未达到资本化条件、部分固定资产不具备确认条件,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业绩预测的准确性,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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