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9月3日华菱精工公开信息显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贺德勇、罗旭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4月30日,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上海三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斯)存在255.54万元非经营性往来。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显示,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55.54万元,主要系应收上海三斯的业绩补偿款,上海三斯系公司收购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时的交易对手方之一和时任董事及持股公司大股东薛飞所控制的公司,公司于2023年年报中继续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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