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30日华依科技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励寅、副总经理潘旻、董事会秘书沈晓枫因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38592E,以下简称“华依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1,500万元到2,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50万元到1,150万元。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920.05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4.29万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600.94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183.20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业绩数据与《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一致。华依科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