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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产融:公司一直在谋求良好的发展机遇,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8-29 17: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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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电投产融(000958)08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公司正面回答,在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背景下,什么原因导致重组以来,贵公司电力板块新能源新增装机原地踏步?另外公司营收逐年下降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在其他国电投子公司装机不断扩产的情况下,你们一直无任何作为?

电投产融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在谋求良好的发展机遇,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回报。公司前期公告已披露,2023年至2024年初,公司拟投建的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获得核准批复,核准装机规模共计400MW,公司正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争取早日建成投产。电投产融全力推进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挖存量效能、提升增量质效,推进能源与金融双主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先生,请问近日颁布的“退金令”对公司是否有影响?按照该文件要求中央企业退出金融业务的精神,公司是否会剥离电力业务,成为一家纯金融企业?

电投产融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坚持绿色能源和产业金融双主业协同发展,推进以产兴融、以融促产,致力于建设一流绿色能源产融企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一下,公司股利支付率和同行业相比怎么如此低呢?都说现金分红是检验公司财务数据是否真实最可靠的手段,分红这么少!难道是财务数据有问题吗?

电投产融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考虑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科学规范做好利润分配,为投资者提供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回报。电投产融《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30%,近三年累计分红金额为13.08亿元,占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124.77%。两项指标均远远高于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约定,且与同业分红比例大致保持同一水平。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用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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