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8日豫园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职工代表监事俞琳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于2014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豫园股份)监事。2022年5月9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你配偶楼某的证券账户存在买入豫园股份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21,900股,买入金额179,989元;卖出12,400股,卖出金额94,890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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