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6日金花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邢雅江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雅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33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涉嫌犯罪,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2024年4月23日至7月26日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迟至2024年8月24日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公司董事长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7.7.6条等有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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