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0日和顺石油公开信息显示,非独立董事吴立宇因信息披露违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4年5月25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司时任董事吴立宇的父亲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5,800股、成交金额合计790,905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35,600股、成交金额合计780,353元,交易未产生收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董事吴立宇的父亲在6个月内买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此外,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时任董事吴立宇的配偶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也存在6个月内买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已就该事项于2024年4月12日对其监管警示。吴立宇前期已披露其配偶短线交易的情况,但未在相关公告中如实披露其父亲在同一时期短线交易的情况,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吴立宇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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