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14日同济科技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骆君君、董事会秘书史亚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公司章程存在不规范。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提名董事的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二是部分制度存在不合规。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审批权限等有关规定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三是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骆君君、史亚平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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