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8日西藏天路公开信息显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胡炳芳、扎西尼玛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路或公司)对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准确、对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周转房项目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规范。公司据此对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显示,2019年,公司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3803.12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33%、1.04%、4.04%、8.77%;2020年,公司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3803.12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3%、0.86%;2021年,公司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3803.12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27%、0.86%;2022年,公司调减总资产、归母净资产1722.62万元,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的0.13%、0.44%,调增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2080.5万元,分别占更正前相关科目绝对值的3.46%、4.01%。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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