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7日惠发食品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惠增玉、总经理徐勇、副总经理王瑞荣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惠达通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达通泰)向北京通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泰)收取违约金及损失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82.2万元。上述经济利益流入不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偶发性,公司错误地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及损失补贴计入营业收入,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2023年,惠达通泰将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确认营业收入100.58万元。该部分收入属于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予以扣除。但公司未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披露上述扣除情况。三是公司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496万元,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211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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