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4日大博医疗公开信息显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志雄、总经理罗炯、董事会秘书华贤楠、财务总监陈丹荷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022年3月17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4.8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期限届满后,你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迟至2023年4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二)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披露不完整你公司存在开放部分OA系统权限供捷斯尔(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百迈思(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部分人员使用,并协助前述公司开展工商注册、人事招聘、物资采购、合规管理等行为。前述公司与你公司存在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利益倾斜,应认定为你公司关联方,而你公司未依照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三)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错误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披露错误,其中“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骨水泥无菌生产平台”、“大博医疗医用材料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实际应为19.09%、86.99%、24.20%,但你公司错误披露为2420%、8699%、1909%。(四)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一是你公司个别重大事件未进行内幕信息登记,且内幕信息登记表中相关知情人未签字确认。二是你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执行不到位,未为相关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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