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31日新亚制程公开信息显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赵亮、付忠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和测试不到位。立信所未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了解和评估新增的供应链代采业务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且审计底稿中关于相关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缺乏审计依据。
二、保理和供应链代采业务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立信所未完整获取并检查保理和供应链代采业务对应的基础交易合同及发票、物流凭证等资料,未就相关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立信所未对新亚制程保理和供应链代采业务资料不完整、内容模糊等相关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三、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立信所对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客户进行了函证,并留存客户回函及回函快递单,但未留存发函快递单,且项目组留存的回函快递单上未显示寄件地址,仅有的二维码也已过期,无法通过扫描查询寄件地址。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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