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31日通光线缆公开信息显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忠、财务总监陈建旭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3年9月,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光电”)向你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达”)提供650万借款。海通达为你公司关联方,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3年10月12日,你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海通达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海通达提供资金,且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