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31日*ST鹏博公开信息显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学平、财务负责人徐战岗、吕卫团、吴文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更正不及时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3,125万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约-3,495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由于对营业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支出、递延所得税费用等进行调整,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约-9,325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约-12,919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9,324.5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2,919.06万元。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净利润与预告净利润相比发生盈亏方向的变化,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也未及时披露更正公告。(二)公司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6月2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粤鹏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鹏),已办理完成设立登记手续,鹏博士香港已于2023年6月实缴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2023年6月25日,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青岛粤鹏投资参股公司青岛粤海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海),出资49,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青岛粤海已办理完成设立登记手续。2023年7月5日,青岛粤鹏向青岛粤海出资18,825.24万元人民币。对于上述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事项,相关投资金额分别占公司上年净资产约33%、46%,均已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董事会决策,但公司均未履行信披义务及决策程序。直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才披露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对外投资暨成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上述投资事项,并披露称已于2024年4月28日经董事会补充审议通过。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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