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7月9日*ST艾格公开信息显示,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斐、非独立董事吕成杰、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曹晓龙、王双义、张鹏、张欣、尹兆君、刘汉玉、张远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违规担保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艾格拉斯控股子公司发生11笔对外担保事项,担保金额累计12.98亿元。艾格拉斯未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资金占用2020年底,艾格拉斯控股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对艾格拉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9.02亿元,占2019年期末净资产的25.16%。
三、虚增资产及利润艾格拉斯两次以虚假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并入账,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虚增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9.53%,虚增利润126.58万元,占当期定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05%;在2020年第一年度报告中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9.41%;导致虚增利润369.8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97%。2020年5月至6月,艾格拉斯通过以虚假的7.03亿元定期存款开户证入账的方式,导致《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03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9.71%;增利息收入708.3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19.51%;导致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其他流动资产7.03亿元,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9.81%;虚增利息收入373.8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6.88%。
处罚决定如下:
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汉玉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上述人员,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双义,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汉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五、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曹晓龙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鹏、时任董事吕成杰、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斐、时任监事会主席张欣、时任监事张远、时任监事尹兆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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