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新疆交建(002941)07月0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出借公司股票的行为?
新疆交建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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