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11日梅雁吉祥公开信息显示,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能勇、董事会秘书胡苏平、财务总监刘冬梅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05,000,000元至-75,000,0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08,000,000元至-78,000,000元。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实现净利润-100,276,860.11元,实现扣非净利润-101,565,337.05元,全年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降幅。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应当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公司迟至2024年3月16日才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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