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5日*ST天成公开信息显示,*ST天成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资金占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成或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在*ST天成2017年转让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该事项未按规定告知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安排。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