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6月5日*ST天成公开信息显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高健、黄巨芳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是你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汇银)2016年以来股权转让、转回事项,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转让国华汇银时产生的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外,因国华汇银会计处理问题,导致相应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二是你公司因部分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提金额不准确、开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不准确、市场费用跨期、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管理费用未及时入账、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高健、黄巨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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