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30日棕榈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副总经理冯玉兰、非独立董事李婷、非独立董事张其亚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40,000万元至52,000万元;2024年3月15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70,000万元至88,000万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2023年度净利润为亏损93,989.49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汪耿超、张其亚、李婷、冯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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