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8日ST通葡公开信息显示,范晶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昆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4〕7号)、《关于对刘昆、范晶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4〕6号)查明的事实,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刘昆、范晶晶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以下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子公司审计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公司子公司投资标的账务处理的合理性,针对其他事务所对上述投资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未与第三方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二)存货跌价准备审计不到位仅关注小部分自制半成品是否存在跌价情形。(三)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部分预付账款函证存在差异、应收账款函证对象已注销仍回函等异常情况,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进行核实。获取的部分审计证据存在年份异常。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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