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9日*ST富润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黎伟、总经理赵林中、副总经理王坚、董事会秘书彭超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1月2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3,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0万元到-46,000万元。4月16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更正后实现营业收入约为9,350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00万元左右。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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