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集友股份(603429)05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近年来证监会开始鼓励上市公司将开通的新媒体平台在官网公示,请问您是否支持和提倡这一做法?
集友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支持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服务热线、e互动、邮箱、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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