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4日通策医疗公开信息显示,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北京三叶风尚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毅、董事会秘书张华、财务总监徐国喜、吕建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4月26日,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策医疗或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子公司浙江通策口腔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通策)将所持有的杭州天使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使)65.00%股权作价1.00元转让给北京存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存济),自2023年3月起,公司不再将杭州天使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子公司浙江通策将所持有的北京三叶风尚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风尚)51.00%股权作价1.00元转让给北京存济,自2023年9月起,公司不再将北京风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北京风尚、杭州天使存在暂借款,分别为310.99万元、78.60万元,期末余额合计389.59万元,北京风尚、杭州天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披露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回上述暂借款本金389.59万元。公司未能在北京风尚和杭州天使的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前解决对其提供的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在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