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17日法尔胜公开信息显示,张锡良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规交易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2月19日,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或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于2024年2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法尔胜股份14,144,300股,增持比例3.37%,累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93%增至5.3%,你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停止买卖法尔胜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2月21日,你通过二级市场卖出法尔胜公司股份304,300股,成交金额940,000元,作为持有法尔胜5%以上股份的股东,你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间隔不足6个月,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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