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扬州金泉(603307)05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鉴于大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他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证监会处罚的情况,而且已经有十几家A股上市公司已经明确表示终止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出于谨慎性考虑和对广大股民负责的角度出发,请问贵公司是否有考虑中止大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
扬州金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已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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