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0日特发信息(00007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9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蒋勤俭先生、杨洪宇先生、李增 民先生、张大军先生、陈传荣先生、易宗湘先生、王凌女士、刘颖先 生: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信息或上市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 行政处罚,并拟对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 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你们 享有的权利予以告知。 2015 年 4 月 8 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 4 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 公司(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特发东智)股东签 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 式购买特发东智 100%股权。同日,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 3 名自然人 股东签订《利润补偿协议》,3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特发东智 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累积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14,298 万元,陈传荣单独补充承 诺特发东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5,86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4 日,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 司。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 ,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 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 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具体违法事实 如下: 一、2015 年至 2019 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 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 2015 年 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 万元、1,162.92 万元,2019 年虚增营业成本 6,494.77 万元。 二、2019 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 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 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32,755.30 万元、营业成本 28,368.5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4,386.71 万元。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 2015年度至2018 年度利润总额 分别虚增 1,039.33 万元、9,173.46 万元、5,624.61 万元、1,162.92 万元,2019 年度利润总额虚减 2,108.0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8.17%、34.74%、16.58%、3.29%、5.33%。特发信息披 露的 2015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我局拟决定: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 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5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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