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13日玉龙股份公开信息显示,玉龙股份股东海南厚皑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作为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玉龙股份股票,持股比例由19.01%减少至17.22%。期间,2月16日你公司持有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28%。你公司在减持玉龙股份股票累计达到1%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玉龙股份迟至2024年4月23日才公告上述权益变动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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