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9日利尔达公开信息显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光、总经理陈凯、副总经理段焕春、董事孙其祖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2月29日,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或“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44万元。2024年4月23日,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60万元。2024年4月26日利尔达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60万元。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此外,利尔达《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叶文光、陈凯、孙其祖、段焕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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