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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达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5-09 19: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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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5月9日利尔达公开信息显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光、总经理陈凯、副总经理段焕春、董事孙其祖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2月29日,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达”或“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44万元。2024年4月23日,利尔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60万元。2024年4月26日利尔达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60万元。公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此外,利尔达《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相关内容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叶文光、陈凯、孙其祖、段焕春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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