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冠城大通董秘回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房地产项目确认收入时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05-06 16:46: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冠城大通(600067)05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应交税费”中应交土地增值税又增加了2亿达到31亿的水平,而看目前在售项目中,未结算的在售项目仅有西北旺新村项目(目前累计销售额也就4、50亿),可能还有一个冠城大通华宸院,其他的销售率已经早就超过了85%的税法规定需要结算的计算点。自持项目是不需要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严重怀疑上市公司通过该会计科目调剂利润。请回复公司目前“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下究竟是哪些项目做的计提,数额是多少?

冠城大通董秘:您好,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房地产项目确认收入时,按照权责发生制、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根据测算的土地增值税税负率对未来可能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项合理估计,相应计提土地增值税。由于相关项目尚未达到税法规定应清算或者要求清算的条件,公司所计提但未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符合税法规定。待达到清算条件,公司将进行项目的土增税汇算清缴。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冠城大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