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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董秘回复: 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05-06 16: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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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冠城大通(600067)05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房地产项目2023年合同销售额略微超过10亿,而销售代理费用了将近1个亿,这个比例合理吗?还是上市公司利用销售代理公司进行财务造假?

冠城大通董秘:您好,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为取得销售合同而发生、符合合同取得成本定义的房产销售代理费以及分销佣金等,不论代理费款项是否已经支付、代理费发票是否已经开具,只要代理公司服务行为已经发生、销售代理费金额可以可靠计量,公司都应根据合同的约定,计算并确认与所接受代理服务相匹配的销售代理费以及分销佣金,计入合同取得成本。在房产销售确认收入的时点,根据配比原则将所对应的代理费及分销佣金从合同取得成本结转计入销售费用。公司2023年地产结算收入38.71亿元,根据各个地产项目的实际情况结转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合计0.91亿元,结转比例合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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