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26日西安银行公开信息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连续任职满6年。雎国余2023年3月向你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你公司至今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独立董事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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