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9日恒工精密公开信息显示,非独立董事杨雨轩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担任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精密)董事期间,你父亲杨春晖于2024年2月29日、3月4日合计买入恒工精密股票1,700股,成交金额74,856元,并于2024年3月4日、3月5日合计卖出恒工精密股票1,700股,成交金额76,399元。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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