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啄木鸟维修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啄木鸟)等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证监会要求啄木鸟说明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穿透后境内主体情况,是否存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据悉,啄木鸟已于1月29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中金公司、中泰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