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2月8日瑞松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志强、副总裁郑德伦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约见谈话。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项目合同管理、研发内控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2023年4月26日,你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等财务报表,分别调减相应期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58万元、217.27万元、31.75万元,并调整其他相关会计科目。瑞松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志强、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郑德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瑞松科技、孙志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孙志强、郑德伦于2024年2月22日上午10时3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3楼)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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