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6日太和水(60508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2024】6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 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 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 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 利润总额不准确。 上述事实,有公司相关公告、财务资料、相关情况说明,项目资料、相关人 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 五十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2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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