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月25日奥普特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卢盛林、总经理卢治临、副总经理许学亮、财务总监叶建平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等规定,我局于近期对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你公司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营销中心项目)总投资5,449.9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其中用于发放新增人员工资资金为503.58万元。2023年3月,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营销中心项目的结项报告,营销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49.90万元。经查,你公司营销中心项目实际列支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的金额为2,040.38万元,超过招股说明书计划使用金额1,536.8万元;其中,有936.62万元工资发放对象实际为另一募投项目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的新增人员。对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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