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5日日海智能(00231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19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 IDC 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案中,杨宇翔 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并于 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在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文件上签字保证;杨涛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并于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兼任董事,在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刘平 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并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兼任总 经理,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文件上签字保证;马玉峰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丁艺 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二人未充分关注会 计核算的准确性,分别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上述五 人均是对公司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宋德亮 2018 年 9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并 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未对会计核算问题保持审慎关注, 在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2020 年非公开发行文件上签字保证,是公司上述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责任人员。余明 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 副总监,是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财务报表披露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协助财务总监负责 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在知悉 2018 年、2019 年龙尚科技资产评估、2020 年公司处置深圳 传虹股权等相关事项的情况下,参与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的财务报表编制,直接导致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是公司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 他责任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二、对杨字翔、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刘平、丁艺、马玉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0 万元罚款; 四、对宋德亮、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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