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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引入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3-09-27 17: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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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002470)09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年报回复函称要进行债务重组,请问是不是会引入战投?

金正大董秘: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引入,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根据上次的回复公司的磷酸一铵已经部分自产,且看到公司在招选矿工,请问公司的磷矿是否已经开采了?另外公司参股的翁安县磷化旗下的玉华磷矿是否也已经开采了?未来一年将能给上市公司带来多少利润?

金正大董秘:马路槽磷矿目前正在按照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尚未投产,公司贵州子公司选矿车间招选矿工与马路槽磷矿无关,公司参股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玉华磷矿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投资者:请问破产处置账户还有剩下1亿多股未处置,是什么原因,难道破产处置有什么变故?

ST金正董秘: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对于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4.1%股份,裁定由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办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4.1%股份(共 134,727,137 股)过户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并由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变现,以实际处置所得价款扣除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后优先清偿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2022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134,727,137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对上述减持事项进行了披露。目前,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合计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4.1%,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拟拍卖股份非法定信息披露事项,该拍卖事项公司不需要进行公告。

投资者:请问马路槽磷矿现在的开采量够自用吗?一天开采多少?

金正大董秘:马路槽磷矿目前正在按照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尚未投产,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2023年8月28号,拍卖金正大4.1%股份结果,什么时候发公告

金正大董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涉及公司4.1%的股份进行拍卖的主体是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涉及的账户是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对于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4.1%股份,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4.1%股份(共134,727,137股)过户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134,727,137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对上述减持事项进行了披露。目前,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合计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4.1%,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拟拍卖股份非法定信息披露事项,该拍卖事项公司不需要进行公告。

投资者:董秘,您好!请问金正大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账户1.35亿股票计划什么时候拍卖?

金正大董秘: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对于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4.1%股份,裁定由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办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4.1%股份(共 134,727,137 股)过户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并由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变现,以实际处置所得价款扣除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有)后优先清偿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2022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134,727,137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对上述减持事项进行了披露。目前,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合计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4.1%,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拟拍卖股份非法定信息披露事项,该拍卖事项公司不需要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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