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3月1日收到河北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法人/主要负责人:张寒松)及相关责任人刘生龙、桑雪莉,因贷款资金发放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罚款40万元;刘生龙、桑雪莉警告(冀银保监罚决字〔2023〕5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