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浑源县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浑源县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韩志磊)及相关责任人王白云,因大额风险暴露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浑源县慧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王白云警告(同银保监罚决〔2023〕6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