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月6日收到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李九良)及相关责任人何雪根,因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风险)信息,何雪根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何雪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嘉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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