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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改革方案与权证计划不分项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泓 2005-07-28 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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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有关人士昨天表示,公司将简化8月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不再设置分项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只要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就视同为认股权证计划同时获得通过。除非有关部门要求,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认股权证计划。
  7月22日,长江电力在修改方案后曾公告,在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上将认股权证计划、提高分红比例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其他事项作为一个议案、两个事项进行分项表决。但一些投资者感到分项表决过于复杂,难于操作。长江电力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不再设置分项表决程序。该公司还表示,认股权证计划还需要经过必要的核准程序,但核准与否及何时核准,并不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认股权证计划后,长江电力将尽快启动报批手续,争取早日实施。
  此外,长江电力拟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和网上投资者持续交流活动。网上交流会时间为7月29日15:00-17:00,网上持续交流时间为7月30日-8月5日每天的9:00-17:00。(中国证券报/王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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