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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人士认为 认沽权证锁定对价收益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熊永红 2005-07-15 08: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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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如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在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股的价格将持有的农产品流通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方案等同于每股派1股欧式认沽权证,权证发行期限为一年,执行价格为4.25元。这是截至目前首家主要以认沽权证方式作为对价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流通股收益锁定
  4.25元的回售价格相比6月17日公司股票停牌除息后的股价3.35元,有26.87%的溢价。长江证券刘开忠认为,这一溢价是无风险溢价,尽管农产品非流通股股东没有支付对价,但该方案对农产品现有流通股东来说属于利好。联合证券刘树坤也认为,方案将流通股股东12个月的最低收益锁定在26.87%,该收益确定且幅度较大,对于饱受市场波动之苦的流通股股东来说应该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国信证券许彪、毛长青预计公司今年中期业绩0.05元,全年业绩0.08元。他们表示,考虑到大股东的决心和管理层激励措施的出台,谨慎看好公司明年的业绩增长;综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给现有流通股股价带来的增值因素,给予“谨慎推荐”投资评级。
  刘树坤认为,如果方案获得通过,预计农产品复盘之后的股价将迅速上涨至4.25元附近,此后将保持小幅度振荡。
  认沽权证方案借鉴意义大
  承诺购买流通股股东股票,对于深圳市国资委而言,不失为最好的选择。因为农产品股权分散且股价已经跌破净资产,如果送股数量大,大股东会因此失去控制权,如果送股数量过低,方案同样不会被流通股股东接纳,送股方案实际上对农产品并不适用。
  国信证券汤小生指出,农产品推出的欧式认沽权证对价方案,实际上是一种大股东限时、限价增持行为,该方案的借鉴意义有二:其一,流通股比例较大而大股东持股比例很低的公司,可以通过运用现金来支付对价,以维持或增强控股地位;其二,股价低于净资产的公司可采用类似方案,以绕开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要不要守住净资产“红线”的争论。
  刘树坤则指出,方案的不足在于其推广将受大股东支付能力制约,另外合理的承诺价格溢价幅度也难以确定。
  汤小生也认为,方案到一年后才能真正履约兑现,投资者将损失一年的时间价值;另外,特别应引起注意的是,为避免12个月后大股东强行增持流通股的现金压力,以及尽快实现管理层激励,公司具有很强的利润操纵动机,不仅给监管带来压力,同时可能不利于市场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中国证券报/熊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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